昨天晚上我做了一件非常差勁的事。
奇異果先生上下班的交通工具不外乎腳踏車或摩托車。一個禮拜固定有兩天騎他的偉士牌,其他三天就踩著他的鐵馬疾速奔馳於學校與功夫課兩地。昨天該是踩單車的日子,可是回到家的時候發現他的安全帽不在,心中很是困惑,以為他身體不適或是怎麼的。
他前腳剛踏入家門,我馬上追著他問,今天怎麼騎機車而不是腳踏車。他請我先幫他拿瓶啤酒,才娓娓道來,「有一個壞消息,妳的頭燈沒法修了,電路板都被電池裡的鹼給破壞了。」聽到這,我挺難過的,因為那是我第一個頭燈。
幾年前在中國內陸旅行時,看著同行的一位法國朋友,頭戴著Petzl頭燈上芧房,就好生羨慕。不像我,每次摸黑上廁所時,必須一手拿著或嘴巴咬著手電筒,然後另一隻手解褲帶,而且還要不時擔心手電筒掉到芧坑,而落個人吃屎的慘劇。
所以旅行一回來,我就一直想要一個Petzl頭燈。皇天不負苦心人,奇異果先生果然有受教,去年在某一個特別節日 (也不外乎就是情人節、聖誕節或是我生日),領著我到了登山友台北山水,讓我自個挑了我喜歡的款式及顏色。不愛花俏的我,選了個樸實的深灰色,而頭上的束帶是黑底印著白灰Petzl logo。
昨日,登山友台北山水的店員寫了則簡訊告訴他這個不幸的消息,但如果他願意的話,他們可以換一個全新的新品且只收他500元。基於這個因素,奇異果先生一下課就衝往台北車站。回到家,當他宣告我的頭燈沒救的時候,我看到他嘴角仍泛起一絲笑容,所以心想情況應該還不致於那麼糟。賊兮兮的他從背包拿出全新的頭燈遞給我,我笑逐顏開的雙手接受,但一瞬間我的表情頓時僵住,不假思索地脫口而出,這個不是我喜歡的顏色。
一說出口我就後悔了,可是來不及了,只好將錯就錯的繼續錯下去。他挫敗地告訴我,當他到那的時候,老闆正好要出門用餐,看到他,順手就從架上拿了一副新品給他。可這玩意原價也要二千塊,現在以伍佰元便宜售出,老闆也是老大不樂意。但因為奇異果先生之前買了兩副,所以就當做做服務。一拿到東西,他知道我肯定會抱怨顏色不對,但以四分之一的價錢換回一個新品,我應該也會欣然接受吧。
可天不從他願,我不但不感激反倒抱怨起顏色來。我心知肚明,如果今天換做是我拿回店裡維修,老闆肯定是不會給我這樣的優惠。現在壞燈換新燈,只差顏色不對,我竟然還嫌棄,真的是雞蛋挑骨頭,不知好歹,罪該萬死。
雖然事後奇異果先生沒跟我吵,但我知道,他的心及心意,已經被我的任性深深傷害到了。我真的真的很抱歉,奇異果先生。我真的是個全世界最不知足的混蛋了。
它就是這個罪魁禍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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