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奇異果先生去了兩次移民署,中間又跑了兩三個不同單位,跟移民署辦事員起了爭執,引來了長官在附近徘徊關照及其他等候中人群的注意後,辦事員最後終於收了件,告知我們兩個星期後可至服務台取證。

 

跑了兩次我想應該算是幸運的,因為移民署提供依親所需文件我個人認為載明不清,服務台人員給的申辦程序表格與申請書背後的注意事項無法吻合。

 

我不曉得移民署辦事員的職位等級多高,但兩次去,兩次碰到的辦事員態度都不佳。

 

首先,連最基本小學生應有的禮貌都無。兩次,在我們坐定位後,我們禮貌地跟她們問好。沒有回應。兩隻眼睛定定地看著你。所以,你告知來意。她們於是乎云:「文件帶齊了沒?申請書寫了沒?」一句招呼也捨不得打,想必是日理萬機,沒有時間跟民眾多費唇舌。也罷,我們是來此辦事,並不是來聊天...


前後兩次,兩位辦事員解說的方式雷同,遇有未齊文件,就告訴你自己看流程表,表裡寫得很清楚。全是中文。奇異果先生有次回應,您不清楚嗎?不能解說嗎?總之,態度整個高傲惡劣。

 

在現場,我看到幾個外國人也是來辦理簽證,成功過關後,有的握拳下拉做出YES手勢,有的與前來的友人撃掌叫好,那個開心的境界簡直比中樂透還要樂。

 

在這裡,我將移民局提供的依親簽證所需文件列述如下,希望能將我們申請時因為文件要求不清遇到的問題指出,以便那些要來台依親的家屬可免去舟車勞頓及與辦事員爭得臉紅脖子粗的景象產生。 

1.       三個月內健康檢查表 

2.       國內外五年內刑事紀錄 

國內刑事紀錄請至台北市政府警察局申請,費用一百伍十元,兩個工作天;

國外就比較麻煩了,以紐西蘭為例,收到司法部出示的刑事紀錄,文件需翻成中文再由駐外單位TECO 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Office)驗證(只是蓋個章說明此文件經某某某簽名屬實,但文件內容不在證明之列喔!) 收到驗證文件後還需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認證駐外單位TECO蓋章為實(費用四百元,兩個工作天),此份國外文件才算完成。

我們因不在紐西蘭當地,所以步驟與上稍有出入。收到司法部出示的刑事紀錄後,轉駐外單位TECO驗證,收到驗證文件後需事先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認證駐外單位TECO蓋章為實,才可將中文翻譯版本連同外交部認證過的文件交由地方法院公證處公證(費用七百伍十元,十分鐘,若人不多的話)。 

3.       2吋彩色照片一張

4.       護照正影本 

5.       60天觀光簽證或工作簽證正影本

6.       結婚證書正影本(若非在台灣結婚,國外結婚證書申請流程同上第二點處理) 

7.       依親對像三個月內有效之戶籍騰本(若戶籍未設於申辦縣市,則依親對象需提供申辦縣市之居住證明,否則建議至戶籍縣市所轄之移民署辦理) 

8.       若依親對象為結婚配偶,第一次申辦兩人均親自到場

9.       填寫申請書

申請成功後,居留證效期為一年,費用為一千元,需十個工作天。另外,需於期滿前本人至移民署更新簽證,效期為三年。


相關政府機關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

台北市延平南路96

電話: 02-2331 3561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台北市濟南路一段2-23

電話: 02-2343 2885 / 2343 2895


內政部移民署

台北市廣州街15

電話: 02-2388 9393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兩隻魚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7)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