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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在雜誌「經濟學人」刋出這篇文章時,我連聽都沒聽過「bumbler」這字。比較相近的「bummer」到是常用、常聽。
台灣媒體將 bumbler 翻譯成「笨蛋」其實沒有切中其意。問過奇異果先生後,其實 bumbler 比較接近中文的「出包」或「擺烏龍」。做什麼,錯什麼。亦是「incompetent」較禮貌的說法。
不過不管翻成什麼,字面上的意思都不是好意思。
昨晚吃飯時邊看新聞,馬總統為了這翻譯特別拜訪作家余光中探討此字字面翻譯。真的有必要嗎?如果施政得力,人民是可感受到、體會到的,外界媒體說什麼並不是重點。
但馬總統或其幕僚對此事件的處理方式是動用政府人力資源來處理、辯解,如果在處理國事上能如此果斷有效率,今天也不至落於此。
不過話說回來,這位總統是誰選的?是台灣人啊。
最近走在台北街頭發現愈來愈多的乞討者及無家可歸的人在街頭流浪,不曉得馬政府有無注意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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